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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糖尿病
2009-6-19   http://www.J1oL.com 家庭医生在线
    妊娠合并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,对母儿都有较大危害。孕妇糖尿病的临床过程较复杂,至今母婴死亡率仍较高,必须引起重视。

    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

    1、妊娠可加重糖尿病;2、妊娠期隐性糖尿病增加;3、糖尿病性肾病加重;4、糖尿病性神经损害加重;5、糖尿病增殖性视网膜病发生率增高;6、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发生率增高。

    糖尿病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

    1、畸胎儿发生率增高;2、巨大胎儿发生率增高;3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低体重儿增多;4、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增多;5、易并发新生儿低血糖;6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发病率增加;7、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高。

    对已有严重的心血管病史、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炎者应避孕,不宜妊娠;若已妊娠应及早人工终止。对器质性病变较轻,或病情控制较好者,可继续妊娠,孕期应加强监护,使血糖控制在空腹5.6毫摩尔/升。

    对胎儿应加强监护,包括胎儿生长发育情况、胎儿成熟度、胎儿—胎盘功能等检测,预防胎死宫内。

    对于有严重妊高征、酮症酸中毒、严重肝肾损害、动脉硬化性心脏病、严重感染等情况的孕妇,应视情况终止妊娠。

家庭医生在线专稿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  来源:家庭医生在线 
(编辑:lann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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